摘要

当前,随着"营改增"的逐步完成,我国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相对下滑,造成地方政府的收入与支出之间存在不平衡现象。地方政府如何选择合适的税种,对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及稳定地方财政收支起到关键作用,只有保证地方政府财力充裕,才能有利于地方政府的职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如果地方主体税种存在缺失,就会对地方经济和产业结构造成巨大的影响,因此急需新的主体税种来解决这一困境。本文采用2002-2018年中国的税收收入及GDP的相关数据,通过图表和实证具体分析了消费税作为我国地方主体税种的合理性和优势。本文进一步研究发现,扩大对服务业消费税的增收范围,这样既有利于带动地方产业的发展,调节居民消费,同时又有助于增加地方税收收入。因此,经过调整和改革后的消费税,未来可以考虑作为我国的地方主体税种。

  • 单位
    山西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