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虽然现行集体土地征收规范的配置和制度的设计践行了"土地中心主义"的立法取向观,但却走向了一种极端的路向,这突出表现在集体土地征收中的房屋补偿与安置为理论界"有选择性遗忘"以及由此而导致其在实证法层面的制度"系统性缺位",这两种状态最终使得集体土地征收中的房屋补偿与安置在实践中呈现出文本规制混乱、补偿有失公平、安置方式偏颇等弊端,并成为引发诸多纠纷的重要症结所在。从回应当下的现实诉求,加强集体土地征收中房屋补偿与安置的法律制度建设层面来看,首先从法律原则层面给予准确定位,是进行制度建设的逻辑起点。遵循市场价值规律、保障被征收人居住条件、公平和反歧视应成为制度建设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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