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际海事组织环境保护委员会76次会议(MEPC76)于2021年6月将2013年通过的《恶劣海况下船舶保持操纵性的最小推进功率临时导则》进行了修订。以32万载重吨级原油船(VLCC)、16万载重吨级原油船(SUEZ)、11万载重吨级原油船(AFRAMAX)、7万载重吨级成品油船(LR1)、5万载重吨级成品油船(MR)五型系列标准油船为例,对比分析了新老计算导则的变化。结果表明:采用2021最新导则进行最小推进功率评估时,波浪增阻采用经验公式计算时主机功率裕度最大,短峰波方法次之,长峰波方法裕度最小且存在不满足要求的风险。在后续的船舶设计中,建议采用经验公式方法计算波浪增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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