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高校法学教育模式为传统的专业型教育模式,当前我国法学教育普遍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理论、轻实践""重课本、轻学生"等突出问题,其根源在于我们的教学目标、教学思路和教学方法过于陈旧。为整体上提高我国法学教育水平,确定多层次的教学目标、走专业教育和职业教育兼顾之路、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是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可行路径。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