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设立基地,建立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或称判例制),已经取得较高的学术共识。该制度的建立,需要解决外部社会条件或体制条件,以及司法先例制度本身建设两大基础性问题。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基础上,推行以"诉、审、判一致性"为核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解决了以法官独立审判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条件问题和判例制度自身建设的审判程序问题,探索了一条以形式正义约束和保障实质正义、矫正司法恣意的中国判例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