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陕发改运行函[2018]2004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理念,聚焦问题,务求实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民生用气稳定供应,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陕西省民生用气保障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