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学教育对于国家法治人才的培养具有基础性和先导性的战略作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作为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为国家培养应用性法治人才的创设初衷,使其区别于法学硕士学术学位。然而,专业学位在现实中与学术学位的培养目标界限并不明晰,高校法学专业为教育便利及迎合学术成果绩效考核,使得二者的培养模式趋同于素质教育,且理论与实践割裂,教育目标脱轨,偏离了创设初衷。以岗促学是法律硕士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衔接,对其进行探索将开辟法律硕士教育与法律职业协同创新的新领域。以岗促学作为国家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的核心驱动,是法律硕士教育的创新发展与法律职业诉求实现的重要抓手。也因如此,以岗促学为摆脱理论脱离实践、重构法律硕士课程体系提供了创新基点,将有助于重塑法治人才的培养格局。以岗促学作为从法律素质养成走向法律职业融通的模式创新,其生成将有赖于法律硕士教育目标理念的纠偏,以及机制引领的多元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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