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环境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需要追求司法主导,也需要其他保护手段的密切配合,这其中,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具有主动性、专业性、及时性、低成本和高效率性等优势,其更能有效适应网络环境的复杂性和多变性,能够为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更为有效的解决途径。针对当前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面临的困境和难题,应当尽快建立健全适应网络环境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完善证据规则和案件管辖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衔接,加强知识产权专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等,通过构建体系化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提升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使之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