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立法问题研究

作者:王敏
来源: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 38(06): 73-76.
DOI:10.13398/j.cnki.issn1673-2596.2017.06.021

摘要

加强生态文明立法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有法可依的必然要求,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性保障。内蒙古作为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应根据《宪法》、《立法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的相关规定,以生态文明理念指导生态文明立法,通过立法手段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创新,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标准和依据,为建设我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法制保障。

  • 单位
    河套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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