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档案机构改革后各地将档案机构划归办公厅(室)系统,旨在加强档案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由于文书与档案之间的有机联系性,基于办公厅(室)平台上的档案工作与文书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协同联动。为此,应当在思维、主体、规则和资源上达成真正的协同,以"人""组织行为""信息资源"等管理要素为核心,建立起档案工作与文书工作的协同机制,从而实现1+1>2的协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