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概念维度与评价范式构成了科学证据问题的两个基础层面。前者属于本体论问题,所要解决的是:科学证据是什么?后者属于认识论问题,所要解决的是:如何评价科学证据的可靠性。在锚定概念内涵的前提下,对科学证据所作之评价才值得信赖。透过法学与哲学的双重视域,科学证据的概念分为三重维度,即科学性、技术性与法律性;而科学证据的评价分为两种范式,即“理解范式”与“证成范式”。作为主流的“理解范式”面临着诸多困境,无助于解决司法实践难题。相比之下,“证成范式”则具有理论与实践的优越性,为科学证据评价指明了方向。整体上,科学证据基础层面的问题研究,有助于我国司法鉴定理论和实践困境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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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