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学督导的对象,应当是教学,而不应当是管理或学生。但人们对教学的理解,又各有不同。如果将无法实施督导的教学概念,移植于督导领域,是没有意义的。教学督导中的教学,应有所特指。在目前情况下,教学督导中的教学,应当是从"教"的角度着眼,指教师的"教"和如何"教"更有利于"学"这样一个概念。另外,对于"教"的理解,也不应仅限于"教"的实施行为,而应当包括"为什么教""教什么""怎样教"等一系列问题。教学督导是一个复合词汇,督导中的"督"与"导",各有所司。职业教育有着自身的特点,职业教育的教学督导,应当是从教学的源头至教学效果检验的全程的、"以导为主"的督和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