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当前的文物立法存在着文物保护相关法律的执行效果较差、守法自觉性有待提高、立法过程中部门权力的博弈客观上降低了立法效率并影响法律内容的有效表达、文物保护法律体系的统一性不高、救济措施难以达到预期的社会效益以及立法过程中公众参与机制尚未形成等诸多问题,已经不能很好地满足公众对文化生活的需求,其有待改进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