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持续增加。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不仅导致涉老成本支出(养老保险、医疗支出、公共福利等)大幅上升,而且还造成劳动力市场供给逆转,给我国的社会和经济发展特别是社会保障的财政可持续性带来了严重威胁和挑战。与此同时,“老年人”在概念上的界定难题,劳动力市场对于老年人的排斥,以及法律保障上的空白使得老年人就业难和行业招工难并存的结构性矛盾愈发明显。然而,基于人权体系结构的发展与老年人资源矿藏的开发,以及积极老龄化的内在需求,赋予并保障老年人的就业权利势在必行。面对诸多矛盾的杂糅,亟须为老年人融入社会、参与就业增权赋能。贯彻平等化、多样化、差别化的基本原则,完善老年人就业法律规范体系,维持老年就业者与用工单位的利益平衡,保障老年人就业权的实现,将老龄化所带来的压力转化为人口资源创造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