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保密法授权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规定情形下行使保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建议权,第四十四条规定对于保密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反保密规定的涉密人员,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议有关机关单位给予处分并调离涉密岗位;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关单位对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不依法给予处分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议纠正。保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进一步规定,在对涉嫌泄密的线索和案件调查结束后,认为有违反保密法律法规事实需要追究责任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向有关机关单位提出处理建议。这其中,对经调查认为尚未构成犯罪,但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即可提出处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