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为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近日,自治区教育厅联合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工商管理局等多个部门,制定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分类登记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分别对民办学校的分类登记、监督管理做出具体规定。上述两项实施办法,除了对民办学校创办要求、申请流程、组织机构等方面作出规定外,还有以下几个亮点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