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从宏观价值上考量,该草案鲜明地体现出秩序价值优先的特点,强化其社会治理功能;而从中观政策考察,其贯彻的刑事政策更多地具有从重从严的色彩,从宽刑事政策的贯彻并不明显,力度也有欠缺;而从微观条文分析,其新增和修正罪名的罪状设置及刑罚配置、不同条文选择适用的定罪指引等都有一些值得斟酌的地方。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