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今天听了高铭暄教授的演讲,于我而言,作为高老师的学生,就是又回到了教室,回到了课堂。下面的发言,实际上也是老师讲完课以后的课堂讨论。高老师在讲刑法基本原则,特别是在讲罪刑法定原则的时候,有这么几句话,我认真做了记录。他在讲到刑法与刑事政策的关系时提到,刑事政策介入不当,适得其反;同时他还特别提到,刑法的适用,不完全是刑法典的纯粹演绎,有刑事政策导入的理由,刑法原则作为立法精神,在功能导向上与政策的立意是不谋而合的。类似这样的论述,包括一些展开性的论述,还有很多。我想围绕高老师刚才说的这个观点,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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