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首先,利用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计算样本家庭多年收入均值,以降低单年收入波动性引起的偏差,从而较为准确地测算出相对贫困发生率。研究发现,采用家庭人均纯收入中位数40%、50%及60%的相对贫困标准,2012—2018年间,城镇相对贫困发生率分别保持在11%、16.5%、22.5%左右,农村相对贫困发生率分别保持在12%、19%、26%左右。其次,检验“智”与“志”对缓解相对贫困的作用。结果显示,在考虑内生性问题后,无论是在城镇还是农村地区,“智”与“志”对缓解相对贫困均具有显著作用,且“志”的边际作用均高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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