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和法官都是合法的法律专业人才。在我国,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关系对法律实践产生重要影响。二者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紧张并且演变的越来越激烈。值得律师与法官的关系性质上为基于司法职业交往而形成的司法职业关系。由于职业理念,传统观念,交流途径不畅通的原因,严重冲击当下司法秩序。我国对法官与律师关系的研究较少,就目前掌握资料来看尚不存在完全针对此类问题的解决方案。英美法系国家对律师与法官的关系进行系统研究对我国此类问题的研究具有借鉴意义。本文接下来对现有理论与实践进行研习,并提出相关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