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行专利审查制度中缺少对于申请人证明责任的规定,本研究意图针对此制度空白进行探索,使专利审查体系实现高效运行。基于信息经济学的视角,现行制度中专利审查方承担过重的证明责任,信息不对称现象突出,增加了审查难度,降低了审查质效,使一些问题专利因信息误导等原因获得不当授权。在厘清专利审查证明责任之内涵基础上,借鉴美国和以色列等国相关制度合理部分,提出我国应完善证据范围规定、义务不履行后果规定,并引入发明构思陈述环节等专利审查证明责任完善的可行路径。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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