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医学技术的发展,使得人们对身体权的行使从消极的防止侵害转向积极的支配,传统身体权理论受到挑战。《民法典》"人权权编"首次对身体权作了进行系统性规范,回应了科技发展所带来的社会问题,但其对身体权的保护仍有一定的完善空间,即应当廓清其内涵和外延,并将身体相关部分纳入其保护范围,补充其行使规则和侵害身体权的民事责任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