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桂建城[2018]38号)北流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公室:北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创建自治区级节水型社区进行验收的请示》(北政报[2018]9号)收悉。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节水型社区评价导则》规定的评选程序和评选标准,我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北流市申报的节水型居民小区进行了现场审核验收。经研究,同意命名城市经典小区、幸福里小区、新城市花园小区等3个居民小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节水型居民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