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企业破产法》首次专章规定了共益债务,之后司法解释又对其进行细化,由此建立了共益债务认定与清偿的一系列制度。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普通债权之间的范围界线不明,类型化分类需进一步探析;清偿顺位与清偿方式存在争议,需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