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9月29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举办《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省水利厅副厅长杜咏梅参会并回答记者提问。9月28日,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为了保护弥足珍贵的泉域水资源,1997年,山西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制定了《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将全省19处岩溶大泉纳入保护范围,这是全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岩溶泉域水资源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在我省泉域水资源保护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