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是我国当代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发展的历史背景;改革开放是我国当代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的现实动力;改革开放是我国当代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制度设计的依托追求。虽然我国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制度萌芽于清末,肇始于北洋政府时期,建立于民国政府时期,但是现代专利损害赔偿制度则是改革开放的产物。伴随着改革开放,现代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开始初创,在1984年制定的《专利法》和1992年第一次修改的《专利法》中,都没有明确确定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原则,而是在司法实践中加以探索和总结;2000—2008年是现代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阶段,2000年第二次修改后的《专利法》在法律制度层面确定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制度,2008年第三次修改后的《专利法》明确规定了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各项标准的适用顺序,同时将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列入赔偿数额的范围;目前我国开始调整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制度,逐步加大赔偿力度,破解举证难问题,逐步实现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精细化和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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