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日益突出,为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削减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国家对于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进行了改革。2014年9月国务院下发的"43号文",要求地方融资平台剥离政府融资职能,同时不得新增政府债务,此外,近年来政策环境及监管导向使得信托公司与地方政府平台公司合作的传统政信业务受到了较大冲击。在原有的政府平台类模式难以为继的情况下,探索新的基础产业投融资机制,提高信托公司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能力成为信托公司转型的重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