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健全国家反腐机制的重大改革措施。解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可知,提升监察权的地位,提高监察职责、丰富监察措施、扩大监察对象范围,是监察制度改革的应有之意,但试点制度设计还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完善的问题。在后续改革中,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监察权的独立性、制衡机制、职能划分、权威性构建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