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方政府举债有助于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缓解年度间支出与需求相差过于悬殊的矛盾,也有助于实现城乡统筹、促进经济稳定和加快民主化进程。但地方政府举债能否最终实施,要充分考虑举债的风险以及举债所必备的基础和条件。作者认为,中国地方政府举债是一种发展趋势,但不宜马上推行。当前要积极创造条件推进各项制度建设,并在“激励加约束”政策的指导下逐步发展地方债券市场。“激励”政策是指从法律上明确授予地方政府举债的权力,“约束”政策则要求省一级政府遵循严格的预算平衡规则,并对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程序、使用方向进行严格限制。

  • 单位
    财政部;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