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女性作为社会中一个特殊的群体,在新闻报道中呈现的形象被高度类型化,媒体倾向于将其塑造成"受难者"、"牺牲者"以及"不良行为者"等形象,从而制造出关于该类群体的刻板印象。而在报道的语词使用方面,则力图突出犯罪女性"柔弱"的特质,并将其违反传统角色的行为进一步夸大渲染,凸显出其与理想女性角色的距离感,通过污名化、色情化和贬损化的描写,对女性的社会角色进行框定,体现出了媒体报道鲜明的性别偏向和性别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