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案情介绍某地产开发项目工程投资约4780多万元,共33层,高106米,是市区核心商圈的商住楼。该开发项目地产商在邀请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缴纳伍佰万元投标保证金,并在邀请招标文件中规定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七日内退还,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退还。某承包商(以下简称"乙方")当时虽觉不妥,但地产商楼盘销售情况良好,在当地具备一定的知名度,乙方为了公司发展考虑:急于想以该项目创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