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公共法律服务概念进入公众视野时间并不长"~①,由于相关研究和实践历时较短,公共法律服务内涵、形态等理论支系均未得到充分发展。理论体系的缺陷不可避免地带来司法实践的困境,具体而言,现阶段公共法律服务常常表现出供需信息不对称、服务过程不透明、评价体系不完善等诸多困境。为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智能化模式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