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佛教生态哲学以“缘起性空”为理论基础,所衍生出的“依正不二”“无情有性”等思想内核,具有整体主义认识论特征。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与现代生态学等理论工具对其加以甄别和诠释,不仅可以为“生命共同体”“自然价值论”“绿色发展”等环境法理论的正当性提供参照,还可以为环境法的整体主义实现进路提供有益的思想启示。特别是“诸法缘起”之于法律体系生态化、“依正不二”之于人类环境权证成、“无情有性”之于自然价值逻辑顺位、“众生平等”之于生物安全与动物福利法律保护、“清净国土”之于环境教育法社会功能发挥等环境法理论与制度完善层面,具有一定思想启示性价值,对于实现优秀传统文化在环境法学领域的转化和创新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