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从2008年实施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到2015年实施的《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自2022年2月8日起废止)再到2022年实施的《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监督管理链条越来越完善。特别是,《管理办法》要求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要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接,这意味着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管更加透明公开、连续有效,而且交叉验证也使企业环境信息披露造假的难度陡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