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息公开是民主的科学体现,是打造阳关政府、透明政府的重要表现形式。信息公开中,程序的公开和信息的透明,可以让公众更加了解政府的运行和决策过程,从而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与了解,提高决策的可接受度和执行效果。正是由于信息公开影响着公民切身利益,才更有必要研究政府信息公开豁免制度。单有知情权没有隐私权,信息公开制度就没有办法落实。解决政府信息公开豁免公开中存在的问题,也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进一步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