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法制提出,明确界定了总分馆制建设主体与职能责任等,对总分馆制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新型总分馆体系涉及制度保障与运行模式、服务效益三个层面,实现了独立与分散图书馆的有效统一,但体系运作离不开制度指导与责任落实;对此,加强政策法律完善意义重大,实现总分馆制专业化与现代化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