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东盟已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如何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中寻求平衡成为中国—东盟共同追求的目标。由于区域复杂的政治经济文化关系,中国—东盟的环境合作法律实践依旧停留在"软法"层面,缺乏完善的环境法律体系。为适应"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中国—东盟应就环境安全合作问题签订环境附属协定,在《中国—东盟环境合作协定》框架内构建符合双方发展需求的环境合作法律体系,以形成中国—东盟环境合作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