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宁政办发[2018]9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目录是我市确定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项目的主要依据。凡列入目录范围内的交易事项,应按照要求统一进入政府指定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实施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