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6月20日《内蒙古质监局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内质监标函〔2017〕253号),由内蒙古自治区气象信息中心负责起草的地方标准《行业气象数据汇交标准地面观测》(DB15/T 1835—2020)于2020年1月2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的实施,标志着行业地面气象观测数据归档工作有了规范的技术要求,为内蒙古各级气象部门开展相关的数据收集、存储、管理和服务等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

  • 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