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认识和把握"认罪认罚从宽"之内涵是适用该制度的基础和前提。"认罪"是指被追诉人自愿供述或承认其基本的犯罪事实;"认罚"是指被追诉人同意量刑建议并积极退赃退赔;"从宽"包含量刑上"优惠"和程序上从缓两个方面。"认罪认罚"虽与"坦白自首""刑事和解"存在逻辑交叉与概念竞合,但实则是一种独立的量刑情节。累犯同样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拒不认罪"不应较之于"认罪认罚"一味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