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日前,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为进一步保障参保人员权益、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充分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津政办函[2017]93号),市人力社保局印发《关于开展基本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