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12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一般列报和披露(征求意见稿)》,意见稿首次引入"一体化的联营企业与合营企业"的概念。文章在强调引入"一体化"概念必要性的基础上,重点解读了风险视角下"一体化的联营企业与合营企业"重大依存关系的认定标准,就"一体化的联营企业与合营企业"的认定给不同利益相关者带来的潜在问题展开了讨论,以期为财务报表编制者做出精准判断提供帮助,同时希望对未来准则的修订与完善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