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发达国家经过多年探索,已拥有系统性的品牌经济发展的制度安排,其中的经验值得借鉴。一是良好的法治体系。15世纪至19世纪,英国、法国、美国、德国、西班牙和日本等国家纷纷制订专利法、版权法、商标法等,建立了自己的知识产权制度。随着市场一体化的推进,相关国家对全球范围内的经济秩序也展开制度性探索。例如,1883年由比利时、法国、巴西、萨尔瓦多和意大利等签署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迄今为止经过多次修订,在世界范围内产生巨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