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责任保险中,被保险人是需要与共同加害人一同对受害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合同中所包含的格式条款是否具有足以排除连带责任的力度,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以解决的难题。其争议点主要在于"机动车商业三责险等一般责任保险中的按责赔付条款"能否在司法实践中得以顺利应用。本文通过对责任保险的责任内涵及责任保险的免责限制与代位追偿制度的深入分析,以责任保险格式条款的内容设计为视角,分析商业险中责任保险的连带责任该如何承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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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河北经贸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