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广西边境县农村老旧住房改造实施方案》,提出自治区将分两批对防城港市防城区、东兴市、那坡县等8县(市、区)2572户农村老旧住房进行改造,按照村庄规划要求进行新建、修缮,基本完成现有农村老旧住房改造工作。本次改造工作涉及各级财政补助资金7716万元,原则上每户安排财政补助资金3万元,不足部分由农户自筹。农村老旧住房改造原则上以原址翻建为主、维修加固为辅,确需异址新建的,应按边境有关政策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