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出现"法治"并不让人意外,但出现"依宪治国"至少让怀抱更高法治理想的法学家欢欣鼓舞。"法治"是中共十五大和1999年宪法修正案正式接纳的核心价值与治国方略,此次全会不过是再次确认和更系统部署。如今,不仅"依宪治国"作为"依法治国"的根本要素被肯认,更是有宪法日和宪法宣誓作为外观形式予以强化。一时间,似乎"法治"的春天和"宪政"的春天都要来了。这一切的期待与是非均源自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