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城市基层民主发展的新生力量:业主自治并没有在期望中实现快速推进和良性运转。现实中,反而面临着因业主内生动力不足、小区规模过大、开发商、物业公司抵触导致的成立难;因形式相对固定、单一,准入资格封闭和程序严格冗长导致的备案难。此外,业主自治组织在履职和换届时也面临着业主的广泛不信任和搭便车心理,业委会协商议事精神和专业素能相对不足等现实困境,能否明晰与物业公司的定位,实现与社区治理等基层政权力量的有机衔接同样考验着业主自治效能的发挥。破除业主自治困境,需要借助从"社区治理"向"小区治理"纵深拓展的机遇,坚持在自治中融入法治和德治,实现从自治维权逐步向公共生活的再造过渡,在构建小区共同体的同时实现小区公共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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