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独立成罪后,由于简单罪状所描述的构成要件不够明确,同时缺少相关文件作为审判工作的直接参考,司法实践中出现了案件认定方面的诸多问题。首先,增设轻罪使司法工作人员“积极性过高”导致罪名适用范围过大;其次,“情节严重”缺乏明确定义导致认定标准模糊;最后,与其他相关罪名存在混淆适用的现象。对此应以实质解释论为指导、刑法谦抑性为根基,保证高空抛物罪的正确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