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30年6月,毛泽东与邓子恢在福建长汀县南阳(今属上杭县)主持召开中共红四军前委与闽西特委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了《富农问题》《流氓问题》两个决议。其中《富农问题》决议,由于当时主持中共中央的李立三强制推行“反富农”的“左”倾路线,受此影响,决议的主要部分体现了这一错误倾向。但由于毛泽东、邓子恢在闽西、赣南领导土地革命的实践中,共同创造了一系列被证明是正确的经验,特别是“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分配土地原则,仍然被写入这一决议。这一原则不仅在中央苏区推广,后来在全国其他苏维埃区域也得到肯定并广泛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