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在公开经营的棋牌室内进行"少量财物输赢"的活动被认为是娱乐,抽奖式有奖销售、有奖竞猜被认为是正常的商业促销手段,德州扑克大赛被包装为体育竞赛。但它们本质上属于商业博彩。我国法律没有认识到其博彩性质,或是没有采取任何管制措施,或是所采取的措施缺乏针对性,造成许多社会问题。我国法律应当从博彩角度重新认识这些行为,制定相应的法律,采取有针对性的管制措施,抑制其负面影响。